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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省质监局规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处置工作
  • 发布时间:2014-06-26 浏览次数:1318 次
  • 为强化“属地管理”意识,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风险监控信息处置工作。日前,省质监局出台《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处置办法》(以下简称办法)。
        该《办法》主要内容包含总则、处置工作内容及其程序、工作纪律、附则四方面。《办法》明确了省、市、县三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以及承检机构的工作职能分工。依据风险信息处置程序,采取不同处置措施,其主要措施包括:信息快报、风险评估、信息报送与移交、告知企业、约谈企业、企业整改督查、信息发布、通报当地政府、应急管理和解除风险等方面。
        《办法》强调了信息发布权限、行政处罚的工作纪律,明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由省质监局统一发布,任何单位不得以风险监控信息作为行政处罚依据。
        此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既是省质监局探索质量监督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,也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机制的新举措。